臺日雙方本平等互惠原則,自96年9月21日起同意雙方國人持該國所發正式有效之駕駛執照及其譯本,得於入境1年內,在各該境內駕車。有關日文譯本使用期間,請參考台灣日本交流協會說明。

https://www.koryu.or.jp/tw/faq/tabid1185.html

日本駕駛執照適用中華民國(臺灣)駕駛執照對照表.pdf

持臺灣駕照於日本短期開車使用常見問題:

Q1:持臺灣駕照於日本短期開車使用,應備證件有那些?
A1:臺灣駕照及其日文譯本、護照。【臺灣之國際駕照無法使用】

Q2:在臺灣如何申請「臺灣駕照之日文譯本」?自行翻譯者無效。
A2:攜帶駕照正本及身分證正本,至全國各公路監理單位申請(可越區申請),每份規費新台幣100元。駕照須在有效期內,否則須先辦理換照-(換照證件:國民身分證、原領之駕駛執照、1吋照片1張)

Q3:在日本何處可申請「臺灣駕照之日文譯本」?
A3: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、橫濱分處、那霸分處。
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、福岡分處。
社團法人日本自動車聯盟。(於各都道府縣之聯盟事務所設有受理窗口)

Q4:准駕車類為何?
A4:所能駕駛之車輛種類(大小,客車還是貨車,可否聯結等)與所持之臺灣駕照類別所能駕駛之車輛種類相同,於日文譯本內亦有記載。本項措施不適用以營利為目的之計程車或大客車之駕駛。

出處:阿珉宅日記 / a Min Diary